奥普光电: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飞)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及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已出席现场会议, 并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表示赞 成,没有提出异议。 | 姓名 | 本报告期应加 | 亲自出席董 | 委托出 | 投票情况 | 出席股东大 | | --- | --- | --- | --- | --- | --- | | | 董事会次数 | 事会次数 | 席次数 | (反对次数) | 会次数 | | 马飞 | 6 | 6 | 0 | 0 | 1 |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马飞,作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