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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345CHJ(002345)2024-04-26 14:3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解浩然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林天海先生、解浩然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