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 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