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 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 真的核查和监督,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闽 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期限一年。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800 万元,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提供其他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