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山东豪 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刘志峰 马广林 王新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15 日 1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