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补偿方同意在补偿期届满时,公司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 公司聘请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交易对方杨勇、华夏人寿、信中利、张晶、朱松、曾勇、深圳创东方、北京 龙啸天下、北京龙舞九霄及本次交易的其他补偿义务人龙文环球(以下简称"业 绩承诺补偿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净 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广州龙文股东的净利润,加上 2015 年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并扣除上市公司于本次 发行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所直接产生的损益)不低 于人民币 5.638 亿元;若标的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净 业绩补偿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 号)核准,东 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