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你在拟担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时,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作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并经公司披露,其中第三十五项为"本人不存在同时 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的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你当时同时 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与声明事实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 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请你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 1 / 3 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