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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4年4月)
002798DOJJ(002798)2024-04-26 13:34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报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国证监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