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皮阿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皮阿诺科学 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