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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871WEFLO(002871)2023-12-12 09:4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且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 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加强董事会对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