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 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公司是否与关联人构成关联关系,应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 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和程度等进行实质判断。本制度所指关联人包括关联法 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