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鼎龙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核查情况的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E028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核查情况的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E028 号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2 号)已收 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我们")作 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 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 查意见回复如下: 注: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发行人 2024 年 1 月至 6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因此无 法对发行人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发表意见或结论。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 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