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04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该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对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