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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