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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300HXCX(300300)2024-04-23 10:17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海 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 梅女士、尹德军先生、林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