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 事会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不能依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时限召开的,应当报告北京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 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按照 《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