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9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满足归属条件。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理 念,有利于保持公司核心员工稳定,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本次归属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