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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332TRE(300332)2024-04-23 10:09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考核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