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 LTD.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 1 | 1 | P | | --- | --- | --- | | | . | | | 1 | | |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2 第八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 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