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 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可以由公司董 事长兼任。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 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