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元科技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展、陈尧的监管函 智能签订《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运营管理权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管理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展全面接 管邦威思创,王展同意无条件接受代替陈尧履行完成《股权 转让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 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及相应补偿责任。公司披露,因王展 未按《管理权转让协议》向陈尧支付有关价款,陈尧向法院 起诉王展和清投智能;公司在清投智能于 2022 年 1 月收到 法院传票前,不知悉王展代表清投智能与陈尧签署《管理权 转让协议》相关事项。王展、陈尧、清投智能签订《管理权 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 化,王展、陈尧在签署《管理权转让协议》未及时通知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知悉《管理权转让协议》后也未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王展、陈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 请你们充分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