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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300491Tonhe TECH.(300491)2024-04-26 12:56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 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