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合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