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签字: 赵恒勤 肖 劲 吕国玉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三人,实到独立董事三人(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 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后,结合公司实际发展 需要,经综合考虑,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