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0]第 ZA03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收到贵所审核函〔2020〕020238 号《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 求,我们对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彩讯科技"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反馈意见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 回复如下: 本问询函回复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 2020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下所 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公司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 计或审阅。 问题 3、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65,388.94 万元用于运营中台建设项目、企 业协同办公系统项目、彩讯云业务产品线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运 营中台建设项目结合公司多年积累的大客户服务经验、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中 小企业提供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