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之四)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电话:(86 591)8806 5558 网址:http://www.zenithlawyer.com 1 目 录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 --- | | 二、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 | 四、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五、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 六、发行人的业务 | |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 | 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 | 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 十、发行人的章程. | | 十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 |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 | 十三、发行人的税务 ... | | 十四、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 | 十五、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 十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 十七、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 十八、结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