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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300653ZHBIO(300653)2023-10-23 09:02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决策能 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 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委 员由董事会指定。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