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 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重大项目开展实 地考察等工作。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条件和经验、解聘理由等进行关注,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相关事 项时提出意见。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 简称"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安排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独 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年审会计师就会 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