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深 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王岱娜女士、伍前辉女士、张清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岱娜女士、伍前辉女士、张清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 影响其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确认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