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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00833HAOYANG(300833)2024-04-24 11:0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