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0423第0188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423 第 0188 号 致: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欧昌佳、孙文蔚出席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 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