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胜智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 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号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5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的 第一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工作,对信息披 露事宜负直接责任;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