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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300919CNGR(300919)2023-12-22 10:5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强化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