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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 2024 年 4 月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云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 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审计委员会和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八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