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三年十月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 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唐申秋律师、侯为 满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 文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有关文 件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