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