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