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2023 年 12 月 22 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 (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 1 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 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0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