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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