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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疫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301207Hualan Vac(301207)2023-10-27 11:15

华兰疫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华 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 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