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 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化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 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浙江联盛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3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109.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