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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 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 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