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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新莱福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 金活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发管理、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