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辉志
本人李辉志,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 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 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辉志: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专职法务;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法律事务室主任;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广 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主任律师;201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