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4)第 351A01854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收到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公司")转 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 020027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或"意见落实函")。按照该意 见落实函的要求,基于星云股份公司对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 星云股份公司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