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泰股份: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确保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内部重大事项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人"),应及时将有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视为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 控股子公司报告义务人应履行相关报告义务。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 悉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