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 2008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经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九 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面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公 司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 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下属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 司做好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在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负责本办法的有效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其中: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独资设立的,且持股比例为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