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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监事会议事规则
002970Streamax(002970)2024-10-22 11:4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为公司内部常设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行使监督和检查职能。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 股东会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