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概述 1、投资目的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现有资金投资渠道,优 化资金布局,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争取实现 更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多,美元、欧元等币种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受经济 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 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 展以外汇管理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 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 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 资额度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