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十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监督、评价和服务职能, 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控股(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